网店“实名制”从倡议走到今天,一直不乏质疑之声。以管理为名,行税收之实,是很多人对“实名制”最直接的解读。
实事求是地说,管与不管,税与不税,并不存在法理上的障碍。资料显示,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,光是第一大平台淘宝网的注册用户就达到1.7亿。随着这个新兴市场的发展,相应的管理补课是必然的。
正如专业人士所表示:对网络交易而言,实名应该是个最基本的需求,就跟诚信是商家的基本素质一样。
不过,如何管理应当小心求证。价格是网店的绝对优势,使得消费者甘冒比实体店更大的风险到网上购物,也激励着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到网上创业的行列中来。利刃的另一面,价格也是这个行业的短板,即使克制地对网店征收现行的4%增值税,对这个利润微薄的行业打击恐怕也是很大的,他们中的大多数恐怕因为无利可图而不得不退市。如果将税打入成本转嫁给消费者,又将使商店商品的价格竞争力大打折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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